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了一起外卖安全事件,杭州有位男子点了一份西北菜的外卖,竟然咽下了外卖中的一段铁丝,为此辗转多家医院动了2次手术才取出。
男子曾通过多种方式与商家协商,均未能解决,无奈之下只能将商家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侵权,责令其赔付原告损失2万余元,并承担三倍损失赔偿金。
在审理过程中,餐厅辩称,其提供的食物具有合法来源,系合格产品,原告未证明系食用被告食物造成损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于当天17点35分收到外卖,当晚18点51分已经从第一家医院离开,21点32分即在涉案外卖平台提交投诉,各时间节点衔接紧密。并且原告受伤部位为食道,与进食有相当关联性。结合被告并未提供反驳证据,原告受伤系食用被告制售的外卖所致具有高度盖然性。
若要求原告保留并提供铁丝与涉案食品直接接触的证据,显然过于严苛。根据日常经验和逻辑推理,推定被告制售外卖中混入铁丝与原告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被告制售食品中混有铁丝,属于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故被告应当承担赔偿原告损失并增加赔偿损失三倍赔偿金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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